东北大学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10-27 点击数:7785 字号:

现开展东北大学2020-2021学年优秀学生及其标兵、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学业特长优秀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优秀学生及其标兵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 学年内学习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有钻研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课外科技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创新。

(二) 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评选的具体条件

1)身体素质良好

2)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低于65分情况,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及以上。

2.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的具体条件:在满足校优秀学生评选具体条件中(1)、(2)的基础上,学年内获校优秀学生一、二等奖学金且学习成绩平均在85分及以上。

(三)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按在籍本科生人数的6%评定;优秀学生标兵在评定的优秀学生中产生,人数不超过优秀学生人数的20%。

二、 优秀学生干部及其标兵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群众威信高,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学年内在社会工作中成绩突出。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1.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具体条件

1)身体素质良好

2)所在寝室内务卫生秩序评分学年内无低于65分情况,平均成绩不低于85分;

3)学年内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成绩平均在75分及以上;

4)学年内在班级、寝室或学生会、年级会等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年

2.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评选的具体条件: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的基础上,学习成绩平均在80分及以上;且在所担负的工作中,成绩显著。

(三)评定比例

优秀学生干部按在籍本科生人数的4%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在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人数不超过优秀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四)2019-2020学年的评优工作中获得悦居示范十佳寝室”称号的寝室长、获得“先进班集体”或以上称号班级的班长,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评定为优秀学生干部,以此种方式评定的优秀学生干部不作为评定优秀学生干部标兵的基数

三、 学业特长优秀个人的评定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规校纪,诚实守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品行端正,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2.学年内各科学习成绩均在及格以上。

(二)评选的具体条件

学年内在外语、计算机技能或专业课、基础课的单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第一名),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前两名),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前三名)和省级以上奖励者。

备注: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四、 相关事宜

1、对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学生或学生干部,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可给予提名。

2、评优审批表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3、各类校级荣誉称号(包括各类单项奖)不可兼得。

4、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5、符合条件的同学自愿申报,未申报的同学不予评选。

6、相关审批表及填写说明见附件。

7、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

102917:00之前将各奖项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交到辅导员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开云手机入口官网-开云(中国)学生办

20211027

附件1.优秀学生审批表.doc

附件2.优秀学生标兵审批表.doc

附件3.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doc

附件4.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审批表.doc

附件5.学业特长优秀个人审批表.doc

评优审批表填写说明-2021.docx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95号 电话:(024)83680498  传真:(024)83680522 邮编:110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