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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校团委整体要求,现对我院“五四奖章”、“五四奖状”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依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要求评选表彰个人和集体,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的宣传,使在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中和在学习成才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开拓进取,建功立业。
二、评选类别、范围和数额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
东北大学“五四奖章”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以上优秀个人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本科生;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10名:在籍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20名,其中教学科研序列、管理服务序列各10名: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青年教职工;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10名:东北大学从事共青团工作的专职、兼职团干部或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副主席(含副主席)以上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
东北大学“五四奖状”共四个类别,分别为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以上先进集体授予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荣誉称号。各类别评选范围和数额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10个:各基层团委、团工委;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
2.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20个:各本科生、研究生、青年教职工团支部;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10个:在东北大学注册的学生社团组织;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20个,其中教学科研序列、管理服务序列各10个:基层学术组织(系、研究所等)、机关科室、先进班组等。
三、评选条件
(一)东北大学“五四奖章”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章”的个人,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主动开展理论学习,积极投身学校建设,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广大青年思想进步和建功成才的楷模。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多次获得奖学金,并至少获得过一次命名奖学金;
(2)至少获得过一次东北大学“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等称号;
(3)在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强自立、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2.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异,至少获得过一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命名奖学金;
(2)至少获得过一次东北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
(3)在所学学科的科研领域有突出表现;
(4)在创新创业、学术科研、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自强自立等方面有典型事迹或突出表现者优先考虑。
3.东北大学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在所在单位和青年群体中享有较高声誉;
(2)爱岗敬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专任教师需在教学、科研方面有优异成绩;干部、职工需在管理、服务方面有突出贡献;
(3)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奖励者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优秀团学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具有敬业奉献和开拓创新精神;
(2)工作中业务熟练,成绩突出,效果显著,在我校共青团改革创新中发挥积极作用,在青年师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3)学习成绩优秀,2020年获得过校级奖学金(学生)。
(二)东北大学“五四奖状”评选条件
参评“五四奖状”的集体,集体成员应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政治信仰;集体有明确的工作目标和健全有效的工作制度,工作扎实,富有成效,为学校建设发展、学生成长成才做出积极贡献。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优先考虑。各类别具体评选条件如下:
1.东北大学先进团学组织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坚持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2)组织机构健全,组织生活丰富,积极参加“网上共青团”建设,具备完善的团组织规章制度;
(3)围绕东北大学党、团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推进团学工作改革创新,特色突出,成绩显著。
2.东北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委员会健全,工作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完善,基础团务工作扎实;
(2)团员学风正,素质高,积极参与各项团学工作和活动,无任何违法违纪现象,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或活力团支部荣誉称号;
(3)团支部委员表率作用突出,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办的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和荣誉奖励;
(4)充分发挥团支部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积极落实“班团一体化”、“三会两制一课”等制度,认真开展“青年大学习”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做好“智慧团建”团组织管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落实等工作,在2020年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中获得过两次院优及以上成绩,且至少有一次校级优秀。
3.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评选条件
(1)社团成立一年以上,且完成本学期注册;
(2)社团组织机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有效;
(3)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大学生素质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2020年社团内部活动达到3次以上,社团建立团支部、组织或承办过校级活动的优先考虑;
(4)代表学校参加市级(含市级)以上活动并获奖的社团优先考虑。
4.东北大学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1)由三名以上(含三名)40周岁以下的东北大学青年教职工组成,且负责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基层学术组织要有一定的科研成果,机关科室、先进班组要在管理、服务、学校建设方面发挥主要作用,取得突出成绩;
(3)集体中无任何成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
(4)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优先考虑。
产生评选结果并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确认。其中,东北大学十佳本科生、东北大学十佳研究生、东北大学先进学生社团的评选需要参加答辩。
在评选期间设立公开评议电话(024-83687350),广泛征求全校师生的意见,如有异议,评委会办公室将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评委会。
四、申报材料要求
各单位需对个人和集体申报参评“五四奖章”“五四奖状”的材料进行审核,填写《XX学院(部门)2021年“五四奖章”“五四奖状”推报汇总表》。将电子版材料统一报送至院团委,报名截止日期:2020年3月12日17时,电子邮箱:mab@swc.neu.edu.cn。
(一)“五四奖章”候选人申报材料
1.申报人需填写登记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申报人需上报简要事迹材料一份。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小三,仿宋,26磅行距),说明申报人自然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
3.学生申报人需以“青春”“奋斗”“成才”为主题,撰写一篇个人奋斗成才的详细事迹,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自己青春奋斗的心路历程和成长经历,要突出自己在学习、工作、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分享自己成长经历中的收获和感悟。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将自己感悟最深的体会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层次感强(应有小标题),故事性强,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1500字以内(四号,仿宋,26磅行距)。
4.教工申报人需以“敬业”“奋斗”“奉献”为主题,撰写一篇爱岗敬业、育人成才的动人故事,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自己在教书育人岗位上的心路历程和难忘经历,要突出自己在教学科研、学术研究、管理服务、学生指导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分享自身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收获和感悟。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将自己感悟最深的体会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层次感强(应有小标题),故事性强,充满真情实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1500字以内(四号,仿宋,26磅行距)。
5.申报人需上报数码高像素彩色生活照、工作照各三张(电子版,照片以所在单位和姓名命名)。
6.申报人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
7.2-6项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
(二)“五四奖状”候选集体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需填写登记表,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
2.申报单位需上报简要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材料500字左右(小三,仿宋,26磅行距),说明申报单位组织建设情况、主要事迹、获奖情况等。
3.申报单位需围绕“青春”“奋斗”“担当”等主题,撰写一篇集体详细事迹,题目自拟。事迹要记录申报单位的先进事迹,要突出申报单位在本职工作、社会活动、业绩成果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和闪光点。文章结构包括两部分:(1)题记。200字左右。即事迹的点睛之笔,用精炼、生动、励志的语句表达;(2)事迹。第三人称撰写。内容真实,可读性强,层次感强(应有小标题),故事性强,充满真情实感,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和思考,2000字以内(四号,仿宋,26磅行距)。
4.申报单位需上报数码高像素彩色集体生活照、工作照各三张(电子版,照片以所在单位和部门名称命名)。
5.申报单位需上报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原件)。
6.2-6项申报材料只需报送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