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沈阳市优秀研究生申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1-21 点击数:3372 字号: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19年度沈阳市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的通知》,现就我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1.评选范围:在校学习一年以上的全日制脱产研究生(全日制非在职学历教育的2017、2018级硕士, 2016、2017、2018级博士及2015级直博生)。

2.评选比例:研究生标兵全校推荐名额为1人,各学院(部)最多可推荐1人参评研究生标兵,如最终获得学校研究生标兵推荐,该名额不占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为优秀研究生1名。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政治理想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无违纪行为。

2.学习态度端正,科研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有较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学科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学风严谨,恪守学术诚信。

3.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集体荣誉感强,乐于奉献,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态积极乐观向上。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

1.政治理想坚定,拥护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习生活中,积极上进,品德高尚,师生口碑良好,学生认可度高,具有很强的表率作用。

2.学习态度积极端正,学习成绩名列前茅。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具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者发表学术论文。具有较强的创意意识和创新能力,在学科技能竞赛、科学研究与创新实践等活动中成绩突出。学风严谨,恪守学术诚信。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担任研究生干部,组织协调能力强,积极服务同学,甘于奉献。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心态积极乐观向上。

5.在研究生学习期间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三、材料提交

1、请欲申报的同学认真填写《沈阳市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要求用A4复印纸正反打印,并粘贴免冠近照。具体撰写要求见附件),纸版材料请于11229:00-12:00交到二舍B140辅导员处,电子版请于112212:00前发至10605545@qq.com纸质版和电子版缺一不可。

2、请填写《基本情况表》,仅需提交电子版,请于112212:00前发至10605545@qq.com

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

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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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1

2019年度沈阳市研究生标兵基本情况表.xls沈阳市优秀研究生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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