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2019学年本科生部分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10-15 点击数:4584 字号:

一、评选条件

评选的奖学金类型及条件详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命名奖学金之间不兼得,原则上每人限报一项。

2、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高额命名奖学金、高额社会奖助学金之间不兼得。

3、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4、申报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中的各项内容。

5、各类奖学金的申报截止时间为101712:00申报同学请将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到辅导员处,逾期不报视为弃权。

6、2018转专业同学的奖学金仍在原学院参与评比

7、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后续会有其他命名奖助学金进行评选,请各位同学予以关注后续通知。学院不会后续新增加的命名奖学金而对已经评选出的命名奖学金名单进行调整。

8、对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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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2019命名奖学金名额分配1012.pdf

命名奖学金评选要求汇总1012.pdf

部分命名奖学金申报表(10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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